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补充公告
根据《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经研究,现将乡镇卫生院医师1(中医)和医师2(西医)岗位部分条件作如下调整(详见下表),并延长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13 日至2017年11月15 日,上午9:10-11:50,下午2:00-4:40),报名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卫计局11-9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668号芦淞区政府院内)。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编制性质 | 招 聘计划数 | 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要求 | 最低学 | 专业(毕业证专业) | 其他要求 | |||
原要求 | 调整后要求 | ||||||||||||
原要求 | 调整后要求 | ||||||||||||
乡镇卫生院 | 医师1 (中医) | 专技岗位 | 差额事业 | 4 | 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中医;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获得助理医师或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中医;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
医师2 (西医) | 专技岗位 | 差额事业 | 2 | 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临床 医学 | 临床医学 |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临床;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获得助理医师或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且两证类别均为临床;有2年及以上医卫工作经历。 | ||
咨询电话:0731- 28580643
株洲市芦淞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