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公告
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其中1个岗位没有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经与市公务员局协商,调整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报名条件。
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报考条件职位
综合科工作人员1人
二、选调条件
1、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2年以上法律、法规、法制、公共管理等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法学或管理学专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以及会计证或财会、管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书;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三、调整报考条件职位的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8日止
四、报名方式、地点及其他事项不变
详情查看株洲市人民政府网站、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人事考试网等。
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