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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9字体[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株洲经开区)为湖南省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2200/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22/小时;渌口区、醴陵市、攸县为湖南省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2000/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20/小时;茶陵县、炎陵湖南省第三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1800/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18/小时。该标准从202591开始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