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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08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非税计划

 

 

 

 

 

 

 

 

 

 

 

 

 

 

株洲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基本养老保险方针政策,为养老保险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和服务;负责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参保登记,负责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归集、经办和领取待遇资格复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核定、给付和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统筹外待遇的经办管理和给付;指导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0年1月,原株洲市社会保险事业处和原株洲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合并成立了株洲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全额拨款副处级单位。编制数58人,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55人,提前退休1人,退休人员45人,下辖14个科室(综合科、基金财务科、信息档案科、参保登记服务科、机关事业养老个人账户科、企业养老个人账户科、内控科、机关事业养老核算科、待遇支付科、统筹外待遇服务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科、职业年金科、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科)和一个机关党委。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开的部门预算均为本单位的预算。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均为本单位的基本运行的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0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3.49万元,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0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3.49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355.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83.65万元、津贴补贴164.68万元、奖金234.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0.92万元、公用经费23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98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社会保险经办专项经费专项48万元。主要用于: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负责代发项目运转、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403.49万元,比上年增加13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03.4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403.49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123.47万元,公用经费232.02万元。

项目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专项经费专项48万元。主要用于: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负责代发项目运转、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3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280.0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51.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预算。

(二) 政府采购预算本部门(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7.6万元。包含:其他纸制文具20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0万元、其他印刷服务10万元等;政府采购货物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0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49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要6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2年基本持平,用于上级区县来函接待1.94万元和公车维修、日常运转6万元。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3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会,会期1至2天,各县市区共25人次,每人次400元(含食宿、场地、资料等其他费用),共计1万元。

2023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预算、未安排非税收入征收预算等。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洲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