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株洲市2025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 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3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10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株洲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按照湘人社函〔2024〕108号文件部署,2025年我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如下:危险化学品、烟花鞭炮、矿山、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行业;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铁路沿线安全整治宣传培训、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宣传培训;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工伤预防行业标准体系制定、工伤预防主流媒体宣传和大众宣传培训。
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1、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株洲市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市场信誉且在我市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我市大中型企业带动与其上下游产业链相配套的中小微企业申报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主动联系申报单位,鼓励其申报项目。
大中型企业规模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提出计划,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分工,提交工伤预防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经费预算。
(二)申报要求
工伤预防项目应当契合2025年我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申报工伤预防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在项目申报前,围绕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开展拟实施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拟实施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拟实施项目时间安排、项目预算、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等。
(三)申报资料
1.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件;
2.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附件1);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4.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附件3);
5.申报机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职称,开展项目所必需的硬件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其中1-4项为必须提交材料,5项为选报资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申报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送达、邮寄等方式至株洲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电子档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28681608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1楼C2区
电子邮箱:24547169@qq.com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