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市本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续保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5月31日,缴费标准分别为3845.68元/年·人(8%费率档)和2924.2元/年·人(6%费率档)。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将影响其正常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可享受6%的医疗保险费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先到华融湘江银行任一网点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再凭《就业创业证》和银行现金缴款单到所在社区、街道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咨询电话:
市医保处 28681684 荷塘区 28428185
芦 淞 区 28580535 石峰区 222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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