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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发布日期:2024-02-04字体[ ]

  株洲市创业担保贷款是由株洲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由人社部门受理、审核贷款申请,担保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经办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身份条件:

1.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类别: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第二类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三、贷款额度:

个体工商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重点就业群体人数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如到期确有资金需求需延长的,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同意,可以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五、贴息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还清后可再次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六、办理流程:

向社区或人社局提交申请——人社部门调查审核、现场勘察——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贷款——财政部门贴息。

  七、咨询电话:
  株洲市就业服务中心:  28681590    28681564
  醴陵市就业服务中心:    23215860
  炎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2542812
  茶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5221040
  渌口区就业服务中心:    27560852
  攸县就业服务中心:      24259627
  荷塘区就业服务中心:    28428570
  天元区就业服务中心:    28665635
  芦淞区就业服务中心:    28580527
  石峰区人社局:    2223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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