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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人社政策热点问题解答5

发布日期:2021-11-18字体[ ]

  根据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我局按照“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思路,现将11月份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10类人社政策问题解答内容向社会公布。
  1.问:1978年-1991年人事档案遗失了,咨询怎么处理?
  答:已告知咨询人工龄认定需要按工龄政策结合人事档案认定。咨询人现已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退休,如认为因档案遗失导致工龄不能认定造成了利益损害,可按谁遗失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 问:之前在长沙工作时缴了社保,目前在株洲的新工作单位社保的参保的状态不正常,无法进行参保缴费,寻求帮助。
  答:咨询人原在长沙市社保中心参保,最近在株洲就业,由于长沙市数据迁移并入省系统,长沙市系统从10月22日起停止办理业务,导致其无法在株洲市续保。已联系咨询人,告知其待长沙市社保处理后,新单位在株洲续保即可。
  3.问:其是石峰区户籍的下岗职工,个人参保缴纳了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4050优惠政策可以报销60%,咨询目前该政策是否有变化?
  答: 已电话告知咨询人相关情况:按照《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规定,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核算基础由上年社平工资的100%和60%两档,变为60%一档。但“4050”人员的补贴比例没有变化,即按养老保险费(60%档)的60%补贴。全年补贴4698.72元。
  4. 问:9月份去世的亲属,目前无法申请办理丧葬补助,咨询原因是什么?何时可以申领?
  答:已告知咨询人,接省人社厅下发的《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38号)文件,该文件规定2021年9月1日(含)后死亡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按人社部〔2021〕1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因相关口径人社部还将作进一步明确,各地暂停受理2021年9月1日(含)后死亡人员的遗属待遇申请。具体恢复办理的时间还需等上级部门的通知。
  5. 问:是70岁的荷塘区常住居民(户籍目前在四川),是否还可以办理第一次新参保业务?是否可以一次性参保缴费?
  答:经与来电人沟通,其已年满70周岁,已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业务,且户籍不在本地,也不符合征地农民参保条件,无法一次性参保缴费。建议其在户籍所在地四川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6. 问:来电人是施工单位的财务人员,需要办理开设农民工工资账户,由于时间周期比较长,专户开立也比较麻烦,咨询是否有其他的便捷办法?
  答: 根据咨询人反映的情况,建设工程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总包代发,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和要求。2021年7月7日以前,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专户专用,一个项目对应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即一个专用账户只能由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使用。2021年7月7日之后,人社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了新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符合项目所在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咨询人的这种情况,新建设的工程项目,可以开设新的账户,也可以在原有专户下面根据项目设立子账簿。具体业务办理,请联系开户行。
  7. 问:个体户能申请贷款吗?有什么要求?如果是企业呢?能贷多少钱?要付多少利息?
  答:个体户、企业只要符合政策相关条件,均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从20万到300万;目前贷款利息是4.85%,个人负担2.35%,财政贴息2.5%。
  8. 问:报工伤要哪些材料?
  答:已联系咨询人,告知其申报工伤需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首诊病历、住院病历等相关材料。
  9. 问:工作单位以调职不服从为由开除了来电人,请求帮助维权。
  答: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的材料有: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单位的工商注册资料、与你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申请书的格式可就近向你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免费索取。而具备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是与对方单位注册登记机关平级的当地仲裁委。如对自己的应有权益不清晰,可以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
  10. 问:我原来在一家门母婴店打工,单位和我们交了社保是长沙的,由于个人原因现在没有在该店工作了,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自己交社保,该到那个地方,带什么证件办理?
  答:如您需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可到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将长沙的账户转至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即可。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缴费如下:
  一、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携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身份证(居住证)发放机关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即现阶段无工作单位的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任意选择(2021年暂定缴费基准值在3263-16314之间任意选择),缴费比例为20%。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参保人可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和APP使用手机自主缴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柜台和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四、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