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工作思路 打造工作亮点
2016年,醴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工作在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有效防范劳动关系风险中的独特作用,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近日,醴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省人社厅组织的“全省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考核验收,被评为湖南省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由于醴陵市乡镇区划调整,年初醴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重新下文成立基层调解组织,确保制度上墙、配备专人,实现了服务下移,力争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并于4月份对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增强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及调解水平。同时,联合市就业局与各基层劳动保障站建立交流平台,将案前调解、法律知识、企业用工指导等融为一体,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和工作框架。
二是提升软硬件实力。新装修40平方米的标准化仲裁庭,配备录音录像设备,为仲裁院效能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集体争议多,案件复杂,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好日常案件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定期收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出总结归类,钻研探讨其中的难点重点。坚持已有的“庭前调解半小时”等多种创新工作方式,从方便、快捷、合法的角度寻找新的工作方式。
三是积极主动服务。醴陵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与市总工会、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劳动最美丽”爱心志愿服务节、“12•4”法制宣传日、“春风行动”等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共举办9场宣传活动,发放了2400多份宣传资料,有效提高了职工维权意识。同时大力促进裁审衔接工作,建立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与法院沟通,统一本地办案裁审口径,为醴陵市仲裁机构和法院统一处理劳动争议提供针对性较强的参考意见。把仲裁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为事前排查化解。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各类案件共305起,立案的99起案件中,结案93起,涉及总金额为500余万元,法定时效内立案率、结案率、准确率达到了100%。

转自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