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劳动用工和工资集体协商联合督查工作
为有效推进企业和谐劳动用工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力度,确保2016年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市成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联合督查组,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等四部门组成,并于10月8日至13日,对全市各县市区、市餐饮协会、北汽配套企业等重点企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督查。
在天元区、芦淞区、株洲县,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翻阅文本、核对合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随机抽查了5家企业,重点检查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各类文本台账是否规范齐全,同时征求对上级工会、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对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进行了现场指导和问题解答。
第一督查组组长、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智思同志在座谈会上指出:工资集体协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他强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最难处理的问题就是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好劳动关系也是我们企业经营者、工会工作者迫切需要学习、掌握的知识。他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联合工会等其他部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模企业要规范、中小企业要引导;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为株洲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作出贡献。
